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2021年度建设计划

作者:时间:2021-01-04点击数:

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2021年度建设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指示,根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关于“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中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增强湖南城市学院在区域发展中的贡献度,在已完成2020年度智库研究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建设计划及预算。

一、智库建设计划

对标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任务书中年度建设要求及《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中年度考核条件,结合平台建设实际,建设计划内容如下:

1.平台研究任务

①新型城镇体系战略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围绕新型城镇体系构建和实施,将继续开展以下研究:完善城镇发展战略研究,实现城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战略,推动区域城镇群、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协调发展;不断探索新型城镇体系战略的实施路径,实现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

②信息技术战略应用与城乡规划优化研究。紧密响应我省“创新引领”发展要求,针对湖南省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继续开展以下研究:从战略层面推进大数据应用与智慧城市建设,为决策者实施新型城镇化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城市战略提供科学依据;推进多规融合与空间体系规划优化战略;推进公共管理平台构建战略,优化城市规划决策。

③城镇差异化发展战略与城镇特色发掘研究。针对湖南省城镇化差异发展和特色发掘要求,着重开展如下研究:集中诊断湖南省城镇功能定位的差异性,构建湖南省城镇差异化发展战略,形成差异化城镇发展格局;结合功能定位和差异化发展要求,提炼各城镇自身特色发展的路径;按照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引领示范的原则开展特色小镇发展战略研究,促进乡村振兴建设。

④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与协同治理研究。重点围绕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与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政策对策研究: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对策,研究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问题;城镇发展投融资实现机制研究,突出城镇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城镇土地、住房开发等公共品供给和利用机制;四是深化城镇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研究。

2.预期完成成果

2021年度至少完成以下条件中的四个标志性成果(可同类累计):

本平台研究成果申报省级科研成果奖励并获奖(一等奖有效名次、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②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等应用成果。

③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或鉴定等级为优秀。

④研究成果进行了转化,且转化收益在10万元及以上。

⑤研究成果在国家基金网等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作专题报道(包括在百家讲坛、凤凰讲坛作学术报告和讲座)。

⑥新获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合同经费超过1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

⑦发明专利、专著、C刊及以上期刊论文等。

⑧通过平台承办省级及以上相关学术会议或教指委、行业学会主办的年会。

⑨平台成员在国家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主题报告。

⑩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学术荣誉。

3.具体建设措施

①由首席专家主导,继续加大“新型城镇体系战略构建与实施路径”“信息技术战略应用与城乡规划优化”“城镇差异化发展战略与城镇特色发掘”和“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与协同治理”重点任务的研究;结合各方向的研究成果,针对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实际,提出我省战略发展重点和发展思路。

②研究院撰写不少于20份的对策性报告,提交“湖南省智库论坛“湖南智库网《决策参考·湖南智库成果专报》《湖南工作》等,其中在《湖南智库成果专报》上发表相关文献4篇。

③针对取得的成果,报送湖南省智库成果评审委员会评价,并报送省市各级政府和社会评价;对评价结论,进一步完善成果。

④进一步将成果报送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人大和省政协所属政策研究机构等部门,确保不少于10条政策建议进入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时选择一批优秀成果报送国家领导人批阅。就全省范围而言,确保不少于40条建议被采纳应用。以重要批示和转化应用为基础,申报一至两项湖南省社科成果奖。

⑤回顾近三年研究,完成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智库建设经验总结;进一步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重点,优化研究方向,思考下一个智库资助期研究重点,确保下一个研究期研究质量。

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专业特色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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