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利民,白族,中共党员。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吉首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先后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硕士)。2013年结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重彩画创作高级研究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省级厅级项目5项,参与省部级厅级项目10余项。在《美术观察》《装饰》《艺术百家》和《当代文坛》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及作品30余篇,出版专著1部。中国画作品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美术作品展并获奖。